接香港DHL通知,日本海关规范寄运礼物的进口要求如下:
1.运单和发票必须清晰、完整地申报寄运物品的详细名称,不接受类似“gift”、“present”、 “Toy” 、“clothes”等申报,否则将导致货物清关延误 ;
2.随货发票上须申报每项货物的单价、数量和总价;
3.食品类:同一产品重量必须低于10kgs,若超过10kgs(含10kgs)需提供当地海关规定的相关食品许可证;
4.化妆品类(包括洗发水、香水等):同一产品,如收件人以私人名义进口,数量最高不能超过24PCS;
5.随货资料需提供收件人的详细人名和有效联系电话;
6.为避免货物清关延误,建议出货前确认关税DTP(预付)。
7.日历,日记本,笔记本,便签本,CD,DVD,各式票据(ticket),名片,信用卡等,只能以包裹的形式进行寄运: